在批踢踢上的嘉義版
看到警察進入學生租屋處查他們打麻將(聚賭=.=)
開始搜 開始酸人
反正過程就像有牌的土霸主來了一樣
後來他們氣不過 去督察申訴專線申訴
結果去了分局 換來的還是一陣的羞辱
反正 下場更糟
所以 為了自保 鄉民提供了些方法
1.詢問法律扶助基金會(免費低..有資料證明還可以免費打官司呢)
2.申訴電話:警署申訴電話:0800018100
警正署督察室:0223219011轉2359
(如果朋友不多,輸入一個進去應該不賴,但他們似乎申訴害被羞辱@@)
3.找議員,平常吃飽沒事幹,讓他們出點口水也好
4.沒錯,就是蘋果,蘋果挺厲害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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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牌必看
一般來說,打家庭麻將算是我國之風俗,老實說不要太誇張,基本上是
沒人管這抽東不抽東(這邊東只限制意義為補貼場主水電、餐飲等支出),
但是如果警察會關切,不外乎以下幾種狀況:
一、太吵
二、和鄰居關係不好
三、牌咖告密
四、警察來查戶口,剛好看到
五、莫名因素(此本人無法解釋)
OK!假設被警察背背說話,好心、不想管事的,只是嘴巴唸唸就走了,
比較認真、騎機車的,就會拿出下面法條嚇嚇你:

以法條而言,跟麻將有相關的法條與罪名,不外如下:
(一)刑法

一、普通賭博罪:

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,處1000元以下罰金,但以
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,不在此限(刑法第 266條)。如在公眾得以共見
共聞之處所,以各種形式為賭博行為者皆屬之。

===> 私人住所開桌,所以此條不適用。


二、常業賭博罪:

以賭博為常業者,處 2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1000元以下罰金(刑法
第 267條)。本罪只須有賴某種賭博犯罪為業之意思,而有事實之表現為已
足,不以藉該犯罪為唯一謀生者為必要,縱令尚有其他職業,亦無礙成立常
業罪。(惟本條在 94年2月2日公布之刑法修正條文,因配合第56條連續犯之
刪除而刪除,並將於95年7月1日施行。)
===> 不論主副業都以賭博為就業為主要目的,亦有事實(就是被發現有從
事)存在則觸犯該條,不過這條法律已刪除之。


三、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罪:

1.意圖營利,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者,處 3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
科3000元以下罰金(刑法第 268條)。所謂「意圖」就是具有故意犯
意。如遊樂場電動玩具供他人賭博,從中抽取金錢者即是。

===> 這條應該就是『抽東』被禁止的的來源法條之一,雖然說是支付電費
等補貼場主,但是在『營利』上會有可罰可不罰之模糊界定地。


2.意圖營利,辦理有獎儲蓄或未經政府允准而發行彩票者,處 1年以下
有期徒刑或拘役,得併科 3000元以下罰金(刑法第269條)。如國內
民間盛行之六合彩簽賭活動,從事組頭提供他人簽賭者。

===> 這條比較沒有關係。
結論:刑法跟各位打衛生麻將都沒關係,不會被提出告訴。


(二)社會秩序維護法

於非公共場所或非公眾得出入之職業賭博場所,賭博財物者,處新台
幣9000元以下罰鍰(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4條)。如在私人住宅或負責人以
營利為目的而設置聚眾賭博者。

===> 這點也是跟各位比較有相關,一般來說,開兩桌以上,比較容易有
問題的產生。但是有時候並不是只開一桌就可以認定不是職業場,
所以在這條法規上各位比較容易出事。重點在於『職業賭博場所』
之認定,這是要開場場主自行舉證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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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年期間在家打「衛生麻將」是否觸法

春節期間,邀約三五好友在家打打衛生麻將是否觸法?

打麻將,本是我國國粹之一,早即流傳於世界各地,目前更是世界上
正當盛行的藝術遊戲。但何以在發源地的我國,卻懸為厲禁,原因無他,
只因打麻將,一定會賭錢,只要一賭錢,必然會發生令人意想不到的問題。

依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一項定,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
博財物者,處一千元以下罰金。但以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,不在此限。
所以本罪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的場所為要件,因此,在住宅內賭博,
縱令賭博之人及賭博器具為戶外所易見,或其賭聲為戶外所易聞,除有刑
法第二百六十七條及第二百六十八條之情形外,並不成立賭博罪。

一般「衛生麻將」又稱「家庭麻將」、「親戚麻將」、「交際麻將」
或「娛樂麻將」,大家是在家裡玩玩而已,原則上並不會構成刑法上的賭
博罪,但須受社會秩序維護法的規範,依該法第八十四條規定:「於非公
共場所或非公眾得出入之職業賭場所,賭博財物者,處新台幣九千元以下
因此,過年期間在家裡打衛生麻將的行為因不符合刑法賭博罪的構成
要件,而不成立普通賭博罪,但可能須受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四條之規
範,而被處以新台幣九千元以下之罰鍰。



由於社會秩序維護法的認定較為模糊,所以實際案例上多為不罰,
但是如果鄰居要婊你的,會有下面兩種作法(前提是晚上打牌):

一、每天晚上打電話 110跟警察說:有人疑似聚賭,煩請警察處
理!每天不同人、用公共電話打。因為 110的收件會記錄,
所以轄區一定會出動,來個兩三次後,警察背背就會要求你
收,不然就真的開單(依社會秩序維護法)要你納稅給國庫。

二、檢舉者打電話至警察局和環保局,說有人深夜打牌,噪音影
響別人無法睡眠。根據噪音防制法和社會秩序維護法,只要
檢舉人有辦法舉證你打麻將的聲音造成他的困擾,是可以處
罰的,例如每天晚上錄你打麻將的聲音,然後跑去看精神科
或心理科醫師求診並取得診斷證明,回來告你一筆....嘖嘖~
那就有得玩了!

(ㄟ....我沒有教你們怎麼婊人唷....)

法源依據:

近鄰室內喧鬧,深夜喧嘩,妨礙公眾安寧,如何申訴反映?
答:近鄰噪音或其製造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
人生活安寧之聲音,請逕撥110 洽警察機關反映,依社
會秩序維護法第 72 條第 1條及第 3條派員查處。

社會秩序維護法中明文規定,在家打衛生麻將雖不構成賭博
罪,但若於深夜打麻將發出噪音妨礙公眾安寧時,則有可能
被處以新台幣六千元以下的罰鍰。若噪音到了難以忍受的程
度,住戶管理委員會必要時也可請地方主管機關處理。


以上是各位在牌桌上廝殺比較容易觸碰到的法律問題,希望對各
位有些幫助!(轉自批踢踢)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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